見出し画像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可以利用成功报酬制进行诉讼

我在世界五个国家成立了知识产权事务所,提供知识产权咨询。
在知识产权业界,我拥有约30年的经验。

我曾在一家日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担任10年左右的公司内部专利代理人。然后,我跳到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之后我就在美国成立了个人事务所。
除了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外,我主要还参与日本公司在海外的知识产权诉讼。
我在美国和东南亚国家生活和工作了大约20年。我于2019年回到日本,在日本担任知识产权顾问。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可以利用成功报酬制进行诉讼。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必要考虑的问题。
通常,当您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时,除了要向法院支付费用外,还必须支付律师或专利代理人的费用。
许多人犹豫要不要进行知识产权诉讼,除了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我还认为是因为高额的诉讼费。
如果您想在美国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每月的诉讼费用通常高达1000万日元。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损害赔偿金额通常高达数亿日元以上,因此许多人在美国进行知识产权诉讼。
实际上,假设总体的诉讼费用为100,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费用可能占了其中的95。

总之,付给法院的费用实际上并不多。

然后,如果仅在诉讼成功的情况下,您才需要支付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费用的话,那您则无需提前准备那95%的费用。
因此,您需要了解,怎样的知识产权诉讼是可以采用成功报酬制。

首先,如若您不是原告诉讼,则很难采用成功报酬制。
这是因为如果您不是原告,您将不会从被告方处获得损害赔偿。因为不管被告方在诉讼中是胜是败,您都无法从他们哪里获得任何金钱。
如果原告胜诉,作为被告方的律师也只是无需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能从对方获得律师费。
另外,如果案件的胜诉率不高,则很难找到接受成功报酬制的律师。

此外,成功报酬制还必须考虑一般法律问题、国家等情况。
从结论上说,成功报酬制在知识产权领域很普遍,但是在日本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它并不常见。
比起日本,在美国和中国,您更容易找到成功报酬制的律师。

许多人说,我们也不知道如何判断是否有满足成功报酬制的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复杂的条件,我们就无法利用它进行知识产权诉讼啊
实际上,我的工作是考虑这些复杂的条件,然后为您指派一名可以接受成功报酬制的律师,他将与客户一起详谈,一起进行诉讼程序。

怎样的条件才能更容易让您利用到成功报酬制呢?

我认为是以下三点。
第1点,对方需是个大公司。
如果对方是大公司,那他们销售额会很高,因此相应地,您获得损害赔偿金也会更高。
总之,个人之间的诉讼或中小型企业之间的诉讼是很难获得高额的损害赔偿金。

第2点,要从对方的产品中能发现您要进行诉讼的专利受到侵权。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最重要的是对方是否有侵权行为。因此事先了解这一点非常关键。

最后就是,您获得的专利不会被对方轻易地驳倒。
如果您提出诉讼,对方则会开始反击。许多情况下,对方会提出让您的专利无效的要求或无效审判。
不会轻易得被对方驳倒的专利是非常关键的。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也可以采用成功报酬制。
全部诉讼费用中,大部分费用都是用于支付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费用,因此,我认为可以考虑是否利用成功报酬制。

怎样的条件才更适合使用成功报酬制,我讲述了3点,其中第1和第2是必须条件,但是在大多情况下第3点只要做到不会“轻易地”被驳倒就可以了
具体地说,对方是大公司,其销售额高,可以预见能够获得高额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可以从对方的产品中能发现要进行诉讼的专利受到侵权,这两点是必要的。
但是,第3点的不会被驳倒的专利,这点只要做到不会被“轻易地”驳倒就可以了

实际上,大约90%的知识产权诉讼最终是和解。

对方在持续花费大量审判费用的同时还进行彻底抗争的情况并不是没有,但就诉讼策略上而言,如果双方都达成满意的话,就愿意和解。
总之,即使提出无效要求,如果它不是致命的并且轻易地让专利无效的话,一般对方也愿意通过减少和解金等的谈判来解决问题。

但是,通过减少和解金等的谈判,最终能获得多少金额那就视具体情况而定了。
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他们担心在和解金谈判后,最终专利持有人能剩多少钱。
成功报酬制的好处是您不必事先准备诉讼费用,您可以从所将获得的赔偿金中支付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费用。

因此,如果和对方进行减少和解金的协商,很多人担心留给专利持有人的钱会变得很少。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决定成功报酬制的费用占赔偿金或和解金的百分比,而不是决定一个具体的金额。

例如,一个要求1亿日元的损害赔偿金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但最终双方和解了,和解金是6000万日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先设定地成功报酬制的费用为5,000万日元,那专利持有人仅剩下1,000万日元。

要是那样的话,谁都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要诉讼了。因此在和解的情况下,如果事先设定和解金的一半,也就是3000万日元作为成功报酬制的费用的话,那么剩余的3000万日元,则属于专利持有人。
怎样的条件才更适合使用成功报酬制,我讲述了3点。对方是大公司,其销售额高,可以预见能够获得高额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可以从对方的产品中能发现要进行诉讼的专利受到侵权,这两点是必要的。但,不会被轻易地驳倒的专利,这点留给我们一定的余地了。
即使是和解,这也是从一开始可以预想到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开始就设定好成功报酬制的条件。请您一定考虑利用成功报酬制进行知识产权诉讼。



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让外国知识产权更贴近您
玛斯威利専利商標代理事務所

画像1


この記事が気に入ったらサポートをしてみません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