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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行政书士·劳务士的大西祐子

这些天,白天忙于日中工作,晚上则忙于研讨会和文件制作,一直没有时间写博文,但我听到了一则令人关注的新闻。

对于未能成功更新居留资格的越南技能实习生,要求向接收公司和管理团里支付赔偿金。

据报道,在第二年申请更新居留期限时,因管理团里没有及时办理更新手续而被迫回国。
因此,他们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和管理团里支付670万日元的赔偿金。

大阪地方法院指出,“实习公司和管理团里有义务办理居留资格的更新手续。”
鉴于未履行更新期限手续构成了义务违约,公司和管理团里共同承担约33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

虽然我不了解详细情况,但居留期限的管理被视为管理团里和公司的责任。

从性质上讲,我们不应该将“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方面的责任归咎于个人。
然而,一旦居留期限过期,就仍然等同于非法就业,公司也将面临协助非法就业的指控。
因此,在居留期限管理方面仍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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