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AIE)的說明

/阿爾都塞(孟登迎 趙文 譯


我在60-70年所寫的那篇有關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文本,通常被認為是一篇「功能主義」的東西。人們在我的理論草稿中看到了這樣一種嘗試,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僅僅用各種功能來解釋社會機構,這樣一來直接使得社會等同於履行著鎮壓功能的意識形態機構,因而局限於一種非辯證的解釋,其深層邏輯就是排除一切階級鬥爭的可能性。

但是我認為,人們沒能對我那篇東西的最後一部分給予充分的注意,那部分明確指出了我的分析的「抽象」特徵,而且也明確地把我有關階級鬥爭的概念擺在了一個中心位置。

實際上我們可以說,馬克思意識形態理論能夠得到發展的本質,就在於堅持階級鬥爭相對於國家機器和各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作用及功能的優先性――與任何功能主義都不調和的優先性。

因為我們顯然不能認為統治階級對社會的意識形態「控制」體系――也就是說統治階級的輿論效果(「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馬克思語)――就是一個簡單的既定事實,就是只由那些機構所限定的一個體系,能夠自動複製同一階級的強制規則或體現有著由其功能規定的一定目標的這個階級的明確階級意識。因為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從來都不是階級鬥爭的既成事實,從來都不可能擺脫階級鬥爭本身對它的影響。

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存在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AIE)的複雜體系之中,它本身是漫長而艱苦的階級鬥爭的結果,資產階級(僅以它為例)只有在這場鬥爭中滿足一個雙重條件才能實現它自己的目的,即它一方面要戰勝殘留在舊有國家機器之中的先前佔支配地位的意識形態,另一方面同時要戰勝尋求著自己的組織形式和鬥爭形式的新的被壓迫階級的意識形態。資產階級借以成功建立對先前地主貴族的和對工人階級的領導權的這種意識形態,不僅僅是通過對這兩個階級的外在鬥爭,而且――並且同時――也是通過克服資產階級內部派系矛盾並把資產階級團結為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才確立下來的。

我們必須在這個意義上理解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再生產。從形式上來看,統治階級必須生產它的存在的物質條件、政治條件和意識形態條件(存在就意味著再生產)。但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再生產可並非單純的複製,並非簡單再生產,甚至也不是一勞永逸地被其自身功能確定下來的既有機構的自動的、機械的擴大再生產,它毋寧是一種鬥爭,爭取讓早先的、散碎而矛盾的意識形態要素在一整體中統一並復興起來――而這個整體恰恰是通過對先前意識形態形式和新意識形態趨向的階級鬥爭才得來的。統治階級意識形態再生產的這場鬥爭是場永無完結的鬥爭,總是不斷重新開始,在任何時候都服從於階級鬥爭。

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統一過程總是「未完成的」、總是「必須重新開始」,這麼說有幾個原因。不僅因為先前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和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尚有殘餘,竭其所能瘋狂抵抗(列寧稱之為「習慣」)。不僅出於形成統治階級團結的實際必要,這種團結一則是階級各派系(商業資本、工業資本、金融資本)矛盾熔合所必需,一則是在個別資本家的「特殊利益」之上表述他們「普遍(階級)利益」所必需。不僅因為階級鬥爭必須發動來反對正在出現的被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形式。不僅因為生產方式的歷史轉變迫使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要不斷「適應」階級鬥爭(古典資產階級的法學意識形態目前正被專家治國論的意識形態替代)。而且還因為實踐具有物質性和多樣性,由之而來的「自發的」意識形態必須被不斷整合。這一龐大而矛盾的任務從未徹底完成過,而我們也懷疑讓葛蘭西和克羅齊形成了烏托邦理念的那種「倫理國家」模型是否會存在。正如階級鬥爭永不會熄滅一樣,統治階級爭取使既有意識形態要素及形式統一起來的鬥爭也不會熄滅。這就是說,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即便它就是自己的功能――永遠無法徹底克服它自身的矛盾,這些矛盾是階級鬥爭的一種反映。

我們因而可以由階級鬥爭對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和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優先性這個論點得出另一個論點,後者是前者的直接結果: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必然是階級鬥爭的場所和實際訴求,使決定著社會結構配置的一般階級鬥爭在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機器中延續下去。如果說AIE(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作用就是推行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那麼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為存在著抵抗;如果說存在著抵抗,那麼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為存在著鬥爭,而且這鬥爭歸根到底都是階級鬥爭直接或間接的、有時近但更多時是遠的回響。68年五月事件生動地說明瞭這個事實,並且讓直到那時為止一直喑啞無聲並被壓抑著的一種鬥爭變得可見。但這些事件在以造反形式在意識形態國家機器里(特別是在學校機器里,繼而是在醫療機器里,在建築這種機器里)讓一種直接的階級鬥爭變得可見的同時,也多少模糊了那個決定了眼前這些事件的根本,即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歷史構成和矛盾再生產所固有的階級鬥爭特徵。沒人從這個真正意義上的歷史和政治視角「體驗過」68年五月。所以,我想必須提醒一下人們,如果你要理解意識形態國家機器里階級鬥爭的真相,並且把造反控制在合適的範圍,那麼你就得採用「再生產的觀點」,這個觀點把階級鬥爭視為一個總體過程,而不把它理解為個別對抗的總合或局限在這個或那個「領域」(經濟、政治、意識形態)的對抗;這個觀點把它理解為一個歷史過程而不是壓制或直接反抗引發的一系列事件的結果。

在提醒人們注意這些觀點的時候,我發現,我被指責為「功能主義者」,或被指責說對促生了我們的階級鬥爭的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做了有利於有關此類過程的機械觀的「系統的理論」解釋,這的確是難於理解的。

針對我的其他一些反對意見與政黨,首先是與革命政黨的特性有關。簡言之,有一些人總是傾向於認為我有這麼一種思想,即把每一個個別政黨都視為一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而這將使每個政黨徹底被封死在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體系」之中,服從這一「體系」的規律,因而排除了體系中革命政黨的一切可能性。如果所有政黨自身都是AIE,都服從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那麼革命政黨,被化約為它的「功能」的革命政黨,就是不可想象的。

然而,我從沒寫過一個政黨就是一個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可我說過完全不同的話(非常簡單,我得承認),那是說政黨只是一個特殊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即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這麼說吧,這些組成部分在統治階級的「憲法政體」(最高法院、舊制度君主政體等等之下的「基本法」,「自由主義」階段的資產階級之下的代議制政體)中「實現」統治階級的政治意識形態。

我所提出的概念應該從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角度去理解,我懷疑有人沒能正確領會這一點。要更好的理解它,你就得把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和(鎮壓性)國家機器仔細地區分開來。

(鎮壓性)國家機器的整體即便是充滿矛盾的,也仍舊要比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總體強大得多,那麼(鎮壓性)國家機器是由什麼構成的?國家機器包括國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門(作為執行的工具)、軍隊、警察、司法系統、法院及其附屬機構(監獄等)。

在這個整體中,我們必須區分出我稱之為國家政治機器的東西,其中包括三個方面:國家元首,國家元首直接向其說話的政府(目前在法國和其他許多國家中存在的政體)和行政部門(它貫徹政府的政策)。國家元首代表了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團結,其所代表的這種權威能夠保證資產階級的普遍利益高於該階級個別成員或個別集團的特殊利益。吉斯卡爾•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在78年大選時一再從良心出發表明自己的立場並大談左派將如何當政,但實際上還是堅持必須「保衛法國的自由」,也就是資產階級的那些自由。政府(目前直接由國家元首領導)執行統治階級的政策,下轄於政府的行政部門具體貫徹這些政策。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通過這一表明瞭國家政治機器存在的區分,看到行政部門也是其中的組成部分,即便它被為「共同利益」服務和履行「公共服務」的職能這種意識形態包裹著。這裡不存在個人意圖,也沒有例外:行政部門的職能和資產階級政府的政策即階級政策具有完全不可分離的一致性。高級行政部門被委以執行具體政策的重任,因而就扮演了直接的政治角色,而行政部門的整體就開始日益承擔起分區控制(quadrillage)的職能。行政部門如果不同時被委以對個體或群體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的職責――或將那些拒不服從的個體、群體移交鎮壓部門或對之進行起訴的職責――它就無貫徹資產階級政府的政策。

國家政治機器(國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門)是(鎮壓性)國家機器的一部分,這樣理解的時候,就有可能將它合法地在國家機器中區分出來。

現在我們觸及到了這個關鍵的部分:我們必須在國家政治機器(國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門)和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之間作出區分。前者屬於(鎮壓性)國家機器,而後者屬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

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這個術語讓我們聽到了什麼?一定社會形態的「政治制度」或「體制」。比方說,和所有同時代的資本主義國家內的資產階級相似,法國資產階級即便在階級鬥爭的危急形勢下創造過別的政體(波拿巴一世和波拿巴二世,君主立憲,貝當的法西斯政體),但總地來講它只承認議會代表的政治體系,這種政體通過一種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而實現資產階級意識形態。

這種AIE可以是一種對「人民意志」進行代表的特殊模式,「人民意志」由選出的(或多或少具有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權的)議會成員代表,他們對由國家元首或議會指定的政府的政策進行問責。然而眾所周知,政府de facto[事實上]掌握著數量大得驚人的手段來錯誤地解釋並規避責任(這樣一來資產階級在這個機器中佔有優勢地位);這些手段從一開始就昭然若揭,除了一些適度的脅迫方式以及對大眾媒體的控制,還有偽造所謂的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權,再就是訴諸現代議會規則(人口普查機制、禁止婦女和青年參與選舉、不同層次的投票權、有著不同選舉基礎的兩院制、「分」權、對革命政黨的權利剝奪,等等)。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但是,我們之所以可以說「政治制度」是一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是由於有別於這「特定」真相的虛構,正是由於這虛構,這個制度的組成部分以及它運作模式的規則,其基礎就是有關投票個體的「自由」與「平等「的意識形態,就是「構成」人民的個體對人民代表的「自由選擇」――它尤其借助這樣一種理念,即每個個體為了自己所創造的政治也就是國家要履行的政治。正是在這一虛構的基礎上(而國家政治歸根到底是由階級鬥爭中統治階級的利益決定的),「政黨」才得以組建,這些政黨被認為代表並表達著有關國家政治的眾多分歧的選擇。因而,每個個體也就能夠通過為他所選擇的某個政黨投票的方式「自由地」表達他的意見(如果它的選擇不被斷定為非法的話)。

請注意,在政黨背後存在著一定的現實。說白了,它們一般而言代表著敵對階級的利益和階級中敵對派系的利益,或者是社會各階層的特殊利益,這些階層在階級衝突之中總是傾向於把自己特殊利益凌駕於其他利益之上。正是由於這一現實,不論政治制度有多少干擾手段或兩面派手段,根本階級的相互對抗性最終能夠浮現出來。我之所以說「能夠」,這是因為存在著這樣一些資產階級國家(美國,大不列顛,聯邦德國,等等),它們的階級鬥爭的政治發展沒能超越議會代表制的門檻:在這些國家裡議會中的對抗很少反映甚至完全扭曲真實的階級對抗。資產階級受議會制度的保護,完全是在它們自身內部繞圈子,只是在踏步不前。但另一方面也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即工人階級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階級鬥爭可能獲得一定程度的權力,使得資產階級開始害怕「普選的裁決」(法國,意大利),即便資產階級尚能動用大量手段以顛倒這一裁決或使這一裁決失效。我們不禁想起了法國人民陣線時期的代表議院:資產階級只用了兩年時間便削弱了議會的多數,然後便按照代表們的協議把它移交給了貝當。

至此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用事實和結果來質證議會政體的種種「原則」的話,沒人能懷疑它的意識形態特徵。

所有資產階級意識形態,法律意識形態和幾世紀以來傳播開來的哲學意識形態以及道德意識形態,都聲稱對「人權」作出了如下「證明」:每個人在政治上都有選擇自己的思想和陣營(他的黨派)的自由;所有資產階級意識形態還聲稱這一「證明」的根本理念――儘管它歸根到底只是一種幻覺――即所有社會都是由單個的個人組成的(馬克思卻說:「社會不是由個人構成」[①],而是由階級鬥爭中各階級構成),普遍意志就在投票的多數機制的投票箱里,最後,正是這種由議會各黨派成員代表的普遍意志決定著國家的政治,儘管後者實際上永遠只代表某階級即統治階級的政治。

再明顯不過的是,這種政治意識形態是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一個要素並完全與後者一致:這一要素在資產階級意識形態中隨處可見(即便後者在近十年中逐漸轉變自身)。如果我們看到這種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基質」是資產階級法權運作模式不可或缺的法律意識形態,這一點也不令人驚訝。如果你遇到了隨處可見的[觀念],那麼你就是碰到了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從一個「證明」到另一個「證明」的永恆循環參照――從法律意識形態的「證明」到道德意識形態的「證明」,再從後者到哲學意識形態的「證明」,再由之到政治意識形態的「證明」――借此每部分意識形態「證明」都得到直接的證實,以便在AIE的各種實踐中把這種證實強加給單個的個人。自由和平等的人權意識形態(選擇自己觀點和代表的自由,投票箱前的平等)最終產生出――並非由於「觀念」的力量,而是階級鬥爭的結果――它的意識形態機器,人權的政治意識形態也借以形成了一個具體形式。因此,對馬克思主義批判家之外的所有人來說,該意識形態已經得到「證明」,可以在沒有明顯脅迫的情況下為選民或至少是大多數選民所接受。我們在這裡顯然是與一種機器在打交道,因為它就建立在一整套物質性的被組裝起來的裝置之上,這些裝置有選舉名單、選票、投票亭、競選活動以至於由此而產生的國會。而且我們還明確地是與一種意識形態機器在打交道,因為它不靠暴力,「相當獨立地」靠著其參與者的「意識形態這一基礎」而運行,它的參與者接受其規則並履行著他們,因為他們真心重視它們,確信一個人必須「履行自己作為一個選民的責任」,這就是常規。服從和同意在這兒達到了吻合。資產階級所強加的這種「證明」被選民當作「證明」接受下來:他們認為自己是選民並參與到這個體制當中去。他們「遵守遊戲的規則」。

如果這一分析正確,那麼你就不能堅持說――就像有人要讓我完全為 把革命行動的全部可能性排除在外 一種理論負責而「草率地」做出結論那樣――所有黨派,包括工人階級黨派在內的所有黨派作為政黨各自都是一個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它們共同整合起了資產階級政體因而也就不能從事它們自己的階級鬥爭。

如果我所說的是事實,那麼就會得出相反的結論,也就是說,政黨的存在決不排除階級鬥爭,而是以階級鬥爭為基礎。如果說資產階級總是竭力行使它對工人階級黨的意識形態和政治領導權,這也正是階級鬥爭的一種方式,資產階級只有在工人階級政黨被它欺騙的條件下才能取得成功;工人階級政黨的領袖受到脅迫(1914-1918年的神聖聯合[②]),或者就是被「收買」,要不就是工人階級的黨的群眾基礎偏離革命目標以撈取物質利益(工人貴族),再就是向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影響投降(修正主義)――都會使這種情況發生。

如果我們對革命的工人階級的黨即共產黨進行考察,這些階級鬥爭效果就更為明顯。因為這些黨是工人階級的鬥爭組織,所以它們在原則上(之所以說原則上,是因為它們會滑入改良主義和修正主義)與資產階級利益,因而與其政治體制完全對立。它們的意識形態(即他們招募它們黨員的基礎)與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相敵對。它們的組織形式(民主集中制)使它們與資產階級政黨,甚至與社會民主黨或社會主義黨區別開來。它們的目標不是要將自己的行動受制於議會競爭,而是要將階級鬥爭擴展到整個工人階級,從經濟領域擴展到政治領域進而擴展到意識形態領域,而且要採取屬於它們自己的鬥爭形式,必然與每五年將自己的選票放在投票箱的那種方式截然不同。在所有領域而絕非議會之內進行工人階級的階級鬥爭,這才是共產黨的任務。它的真正任務不是「參與」政府,而是推翻並消滅資產階級國家權力。

有必要特別強調這一點,因為大多數西歐共產黨今天都說自己是「參政黨」。即便它們偶爾參與政府(在某些特定條件下這麼做是對的),但一個共產主義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定義為一個「參政黨」――無論我們所說的政府是在資產階級的支配之下,還是在無產階級的支配(「無產階級專政」)之下。

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共產黨永遠不會為了「管理」資產階級國家事務而進入資產階級國家政府(即便這個政府是廣泛聯合的「左翼」政府,致力於推行民主改良)。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即為了加強階級鬥爭並為推翻資產階級國家而做準備,它才進入政府。而它也不可能在如下前提下進入無產階級專政的政府,即它的真正任務就是「管理」這個國家的事務,但實際上它必須為國家的消亡做準備。因為如果它投入全部精力去進行那種「管理」的話,也就是說這個黨實際上讓自己和這個國家融合在一起的話――正如我們在東歐所看到的那種情況,那麼促進國家的消亡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共產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作為普通的「參政黨」去行事,因為做參政黨就意味著做國家的黨,這無非就是說要麼為資產階級國家服務,要麼就是使無產階級專政永恆化,而徹底偏離其促進國家消亡的任務。

可以看到,一個革命的黨堅持在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中獲得穩固的地位,以便讓階級鬥爭的回響能夠在議會中被聽到,或者它因為形勢有利於促進階級鬥爭而「參與」了政府――即便如此,它也不應由它在選舉議會中的位置或由通過資產階級政治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實現的意識形態而被定義。實際上,共產主義黨有著徹底區別於資產階級黨的「政治實踐」。

資產階級黨掌握著資產階級的資源和支持,如資產階級經濟支配權的、剝削的、國家機器的以及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全部資源和支持。它要存在,首先不必為了贏得大眾對它理念的支持而團結大眾:最重要的是資產階級的社會秩序本身承擔了這項宣傳和拉攏的說服工作,它保證了資產階級黨的群眾基礎。就資產階級這方面而言,政治的和意識形態的優勢是絕對有把握的,而且由來已久,以至於「選擇」在「通常」情形下是自動化的,絲毫不受黨派和資產階級各派系更迭的影響。所以,資產階級黨只需有效地迅速地動員起來組織好它們的選舉大戰,就可以爭取選民認同並收穫勝利果實了。

因此,資產階級黨根本不需要某科學理論或堅實學說就能生存下來:它只需從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儲備中借點思想就足以集合起出事前就由於恐懼或為利益計而被說服的追隨者了。

工人階級的黨不能為自己的黨員提供任何東西:既沒有報酬豐厚的閒職也沒有物質利益,與此相比,資產階級恰恰就是用這些來收買他們的成員,以防他們在支持的時候遲疑。工人階級的黨如實表現自己:它是無產階級階級鬥爭的組織,它的力量來自被剝削階級的本能、科學的理論和黨的章程所允許的自願擁護者的自由意志。它把擁護者組織起來,領導一切形式的階級鬥爭:(與工會組織相聯合的)經濟方面的、政治方面的和意識形態方面的階級鬥爭。它確定路線和實踐的基礎不只是被剝削工人的反抗,而且還有各階級間的權力平衡――多虧了由一切階級鬥爭經驗而豐富起來的科學理論原理,它才能以「正確」方式分析這種權力平衡。所以說,它最大限度地從每一方面――不僅在國內,而且在世界範圍內――思考對統治階級的階級鬥爭的方式和力度。只有在這一「路線」基礎上,它才能對既有效又「正確」地進入左翼政府做出判斷,從而在其中為自己的目標進行階級鬥爭。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它都使運動的眼前利益服從於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它使自身的策略服從於共產主義的策略即無階級社會的策略。這些至少就是「原理」。


只有在這樣一些條件下共產主義者才能說他們的黨是完全區別於資產階級黨的「新型黨」,才能說他們自己是徹底區別於資產階級政客的「新型戰士」。他們的政治實踐,非法的也好,合法的也好,議會內的也好,「超議會」的也好,與資產階級的政治實踐毫無共同之處。

有人現在可能會說,共產黨,像所有的黨一樣,也在某種意識形態――它所說的無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基礎上組織自身。當然如此。即使對共產黨來說,意識形態也起著把一個特定社會團體在思想和實踐上統一起來的「粘合劑」(葛蘭西)的作用。同樣,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意識形態「把個人傳喚(interpelle)為主體」,說得更確切一些,傳喚為戰鬥主體:人們只需對共產主義黨有點體驗都能發現這種機制和動力,這一機制和動力基本上和其他意識形態一樣決定著個體的命運,但同時也要考慮到這種意識形態的「規則」和不同意識形態之間是存在著矛盾的。人們所說的無產階級意識形態絕非無產階級「自發的」意識形態,無產階級的「成分」(列寧)在那裡總和資產階級成分混合在一起,而且往往服從後者。因為,要作為一個意識到自己的整體性並在戰鬥組織中積極發揮作用的階級而存在,無產階級不僅要有經驗(一百多年來它所進行的階級鬥爭的經驗),而且還得有客觀認識和馬克思主義學說所提供的指導原則。馬克思主義學說照亮了這些經驗,在這個雙重基礎上,它們才構成了無產階級意識形態,構成了人民大眾的意識形態,才能夠在階級鬥爭的組織中使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團結起來。它因而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意識形態:說是意識形態,因為它與其他所有意識形態一樣都在群眾基層起作用(把個人傳喚為主體),但同時它又充滿著被科學分析原理照亮了的歷史經驗。如其自身所示,它形成了一種將工人運動與馬克思主義學說熔合在一起的形式,這種熔合卻又不可能沒有衝突和矛盾;因為,這一熔合形式發生於無產階級意識形態,在特定時期特定存在的無產階級意識形態和使它得以形成並能夠存在的黨之間,它是馬克思主義學說本身所不知曉的一種熔合形式,雖說馬克思主義學說迄今一直還被這一熔合採納。馬克思主義學說在這兒只充當經典權威,就是說一種識別標記或教條,說到底,為了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實用主義和宗派主義意識形態的緣故,馬克思主義學說也可以乾脆完全消失。不需長篇大論我們在這兒也能認出帶有斯大林時期的印記的那些黨在當前的處境,並得出如下結論,即當佔統治地位的資產階級意識形態在工人階級的階級鬥爭組織中滋生開來時,「無產階級意識形態」也要取決於能讓無產階級保持自身統一性和行動原則的階級鬥爭。

一種意識形態:當然。但無產階級意識形態不僅只是一種意識形態。既然每個階級實際上都在一定的絕非任意的意識形態之中辨認自身,也就是說在植根於其策略實踐的,能統一並指導該階級從事階級鬥爭的意識形態之中辨認自身。我們知道,封建階級出於還有待我們進一步分析的種種原因在基督教的宗教意識形態中辨認自身,而資產階級以相似的方式,至少是在其階級統治和帝國主義最後發展階段之前的那段時期,在法律的意識形態中辨認自身。而工人階級,就其本身而言,即便它可以對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識形態要素非常敏感,但它首先是在具有政治特徵的一種意識形態中,不是(階級統治的)資產階級政治的意識形態而是階級鬥爭的無產階級政治的意識形態中辨認自己的。這是為了消滅階級和建成共產主義而進行階級鬥爭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在一開始具有自發形式(烏托邦社會主義),隨後則在工人運動和馬克思主義學說的熔合中得以深化發展,而只有馬克思主義學說才是無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內核」。

顯然,這樣一種意識形態並非「知識分子」個人(馬克思和恩格斯)給予工人運動指示的結果。工人運動之所以會採納這種意識形態,乃在於該階級在其中認出了自己的存在:唯其如此我們才能解釋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何以能完成這樣一個奇跡――為無產階級度身定制了這麼一個學說。它也並非考茨基所認為的那種被「灌輸」進工人階級當中的東西。因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如果沒有使自己的學說建基於理論的階級立場之上,就不可能形成他們的學說――他們理論的階級立場是他們與自己時代的工人運動建立起有機聯繫所產生的直接結果。實際上,知識分子當然可以通過巨大的認識努力構想馬克思主義學說,但只有在工人運動內部並從其最隱秘的內核出發才能做到這一點。馬基雅維利就說過,「要理解君主他就得是人民」。知識分子的出身不是人民,他必須成為人民才能理解君主,而只有參與到人民的鬥爭中去它才能做到這一點。馬克思做到了:通過在最早的無產階級組織中進行鬥爭,他成為了「無產階級的有機知識分子」(葛蘭西),也只有在無產階級的政治和理論立場的基礎之上,他才能「把握」資本是什麼。馬克思主義學說從外部灌輸進來這個壞的問題提法所以應該變成這一形成於工人運動內部的學說在工人運動中傳播的問題。當然,這種「傳播」是經歷了大起大落的相當長期的階級鬥爭的結果,儘管對帝國主義的階級鬥爭造成了戲劇性的分裂,但這種傳播依舊繼續著。

我们可以用阶级斗争高于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的论点概括这里对革命的党的性质的分析的核心精神。一個以共產主義黨面目出現的黨,一旦熱衷於通過選舉遊戲實現成為議會代表的權利,那麼從形式上講,它也可以以其他黨的面目出現。一旦這個黨出現在議會當中或「參與」了一個廣泛聯合的政府,那麼從形式上講,它也能以「遵守」政治的國家意識形態機器的「遊戲規則」的面目出現。同樣從形式上講,它甚至還能以如下面目出現:它認可了這些「遊戲規則」以及靠著並通過它們運轉起來的整個意識形態機制――資產階級政治意識形態機制。但是工人運動的歷史給了我們足夠多的教訓,革命的黨只要「加入這個遊戲」並且有效地使自身「融入這個遊戲」,那必定會在佔統治地位的資產階級意識形態影響下為了階級聯合而放棄階級鬥爭。就階級鬥爭的效果而言,「形式上」這麼一來只能變成「實際上」。

一直存在著的這種風險提醒我們注意工人運動的形成必須服從的前提條件: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先於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的支配性。如果你認為階級鬥爭只是反抗社會不公正,不平等甚至是資產階級剝削的工人階級造反的結果,一句話,把階級鬥爭簡化為在一定剝削的條件下無產階級所從事的階級鬥爭,進而簡化為資產階級對這種鬥爭的回應,那麼你對階級鬥爭所抱有的看法就是錯誤認識。這裡被遺忘的恰恰是:剝削的條件是在先的,剝奪無產者的狀況之形成過程正是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的本質形式,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是支配性的。應該把原始積累的全部歷史當作資產階級通過階級鬥爭對工人階級的生產――這種階級鬥爭也製造了資本主義剝削的條件。

如果這一論點是正確的,那麼我們不難清楚地看到為什麼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從一開始就支配著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為什麼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需要那麼長時間來鍛造自己的形式並找到屬於自己的存在方式,為什麼階級鬥爭就其根本而言是不平衡的,為什麼階級鬥爭在資產階級那裡有著與無產階級不同的實踐形式,以及為什麼資產階級要通過意識形態國家機器製造那些形式以提前取消工人階級的革命行動並使之服從於自己。

無產階級的自治,這是它所必需的大策略,也反映了這一條件。如果工人階級服從資產階級國家的支配,受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脅迫作用和那種「證明」的支配,那麼它就無法贏得這種自治,進而無法獲得條件去擺脫這種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無法讓自己和它劃清界限,無法創造屬於自己的組織形式和行動方式,因而也就無法創造自己的意識形態――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這一斷裂和徹底劃清界限的特殊之處在於,它只有在長期不斷的鬥爭中才能完成,而這鬥爭又不得不認真對待資產階級的那些統治形式,並在屬於自己的統治形式的內部與資產階級展開戰鬥,而且還要確保不能「拘泥」於自己的這些形式――因為它們實際並非中性「形式」,而是創造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機器。

正如我在1970年的研究筆記中所說:「因為,如果AIE真的代表了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必然由以得到實現的形式,代表了被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必然由以進行較量和對抗的形式,那麼,各種意識形態就不是從AIE當中‘出生’的,而是來自在階級鬥爭中搏鬥著的各社會階級:來自他們的生存條件、他們的實踐、他們的鬥爭經驗,等等。」

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的存在條件、實踐(生產的和政治的實踐)和形式,與資本家階級的和帝國主義的階級鬥爭的存在條件、實踐(經濟的和政治的實踐)和形式毫無共同之處。因此就出現了對抗的意識形態,它們與(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一樣,是不平衡和不相同的。這就是說,無產階級意識形態並非是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直接對立面、反面或顛倒,而是一種截然不同的意識形態,是有著截然不同的「價值」的批判的、革命的意識形態。儘管它的歷史幾經大起大落,但由於已經具有了這樣的價值,即已然在工人階級鬥爭的組織和實踐中得到了實現的價值,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已經勾畫了社會主義過渡期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側影,並因而展現了共產主義條件下廢除國家並廢除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某些前景。

原載《美術館》總第十二期,上海書店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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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為阿爾都塞對其《意識形態和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補充說明,最初以德文於1976年發表在德文版的《意識形態和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漢堡,VSA,1976)當中,後收入阿爾都塞遺稿《論再生產》。本文譯自Luois Althusser, Sur la reproduction, PUF, 1995.

[①]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20頁。――譯者注

[②]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法國的戰時內閣,共和社會黨、左翼聯合黨、聯合激進黨、共和聯合黨和左翼激進黨、統一社會黨在在戰爭的特殊形勢和「保衛法蘭西」的口號下共同組閣。――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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