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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镇

“在这里,光不一定代表希望。”



(一)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有意识的?

雨夜、尖叫、血肉模糊。这些也许才是该被猜测的,但那太平常了。就如你们吃饭、喝水、睡觉什么的一般平常。

那是应该是什么时候?

急什么。

是晴天,白云镇少有的晴天。花园里,静谧的,和谐的不像话。她后来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白云镇。我就是在这里,她被摔在石板上呼吸的第三下时,出现的。

“你看起来跟我一模一样。”

“从哪儿来的?”

“你叫什么名字?”

“你看起来也只是一个人。”

“虽然我也想带你回‘家’,但是……”

涂殷是她的名字,我的名字是伍甄,她给起的。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满身是泥泞,但在我看来,她格外的美。光透过细软的发丝穿进我的灵魂,烙印到了今天。涂殷的瞳孔总是暗得很,很浅,像玻璃珠子,不像生人。她说也许她天生该死,因为他们都这么说。



(二)

白云镇,被黑洞的低沉笼罩,白雾漫天,少而真有白云,也许是因为期望它的到来而起的名字。以镇子中心的人头蛇身雕像,低矮的土色建筑向四周延展,西北东南对应“王、涂、崔、毕”,四个姓氏。

白云镇四季怪异,共通地便是阴冷。春日闷冷,夏季干凉,秋冬刺寒。老实说,这不应该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因为世世代代便是这样,早就该习惯了。

这里的人们血脉交缠世世代代,到现在,看面相也知道这是白云镇的人。宽脸、窄额、下睫毛浓密得很、瞳孔是乌黑的、总是少年白头。

……

涂殷生在北边最靠近外围密林的涂勤家,土楼盖的最高最大的一家。涂勤是北面镇民的统管,常被尊为北爷,受尽了爱戴,也就是涂殷的父亲。北面负责打猎,是最经常出入镇子的一群人。按照传统,白云镇的人不会随意外出,自给自足便好,这是祖先留下的真理。

“镇外兽鸟林集,杂草丛生,若是往前走,一直走上一天一夜……去而不复返。”

十六年前,涂勤还是一个未满三十的青年,经常跟随父亲打猎。那天他带回来了一个女孩。发丝枯草般,蜷起、交缠,遮盖了她的脸,瘦削、见了骨了,单薄的褂子披肩,紧挨着身下的湿泥地,试图寻一丝暖。捞起,涂勤问她是什么人、从哪来。她只是昏迷了,似有若无的躯体瘫软地、本能地、如饥似渴地贴上他的肌肤。对她来说,这到底是不是幸运。

“死在林里的牲畜都不能捡回来喂狗,捡个半生不活的女人你才是疯了。”

那时候的北爷还是涂新彪,涂勤的父亲,将北边镇子管理得风生水起,每月大会吃的都引得聚观侧目。

“哎你看,又吃上烤野猪了。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总吃不完,难道还打不完吗,还是命好。“

“要是长得好点,再努努力,说不准能当上北爷家里的媳妇呢。”

“那不是,他有个儿子叫涂勤吗,快三十的人了。”

“北爷家世世代代哪有三十未婚的道理,依我看啊,就马上了。”

“除非这里有问题啊。”

……

于是捡来的女孩被涂勤藏在了存放生肉的地窖里。因四季冷冽,只要保证地窖够深便能很好的存储。涂勤将她送下去前找了热水为她洗漱。麻而糟的发丝下,露出藏着的眉眼。冰凉的眼球,瞳孔暗淡。

当窖门关上的时候,雾消散了,留下不见五指的黑。



(三)

白云镇的人们通过什么方式计算时间?有的人到死都没有见过太阳。

可是那天。下塌浓乌的寻常天,在白云镇的中心上方,被谁撕开了一个口子,更像是被大刀劈开的,伤口附近摇摇欲坠,刺目的黄光泻下,尽数淋在了那座割裂的雕像上,瀑布般的。

"会被淹死吗"

"这是什么东西"

"传说黄金就是这个颜色,保佑我发财吧"

北爷死了。他被装在珍稀做的棺材,放在那束源源不断的暖黄下举行仪式。

涂殷出生了。在那个地窖里。地面血迹斑斑,后来结成黑红的血块,到现在有没有清理掉也不知道,总之地窖里的肉吃不完,不会有人到深处去看,不会有人知道那个女人的经历。更不会知道,若是地窖出现光,便是涂勤的狂欢,她的噩梦。现在,噩梦成真了,噩梦变成了涂殷,噩梦被具象了。

天色又恢复往常。 

她的头很痛,全身都很痛,钻心地痛,削骨剥皮地痛。后来便麻木了,变成了躯体,变成了涂勤的傀儡。不是母亲吧,她从来没说过自己是涂殷的母亲。发丝蜷起,挡住清冷的玻璃眸子,涂勤总说她本来早就死了,是自己救了她,也许她已经死了,所以都没关系的,听话就好了。

……

人们都说,涂勤的老婆子是个疯子,总是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后来人们不见她了,回到了地里,铁链拴住了她的脖颈。涂勤说涂殷不能死,交给你带着。她确的是个疯子,不知道从哪来,又为什么变成了地里的保姆。乳汁总渗出来,生产的裂口发炎而瘙痒。人们总是喜新厌旧,深处的鸡鸟鸭猪,爬上了蛆虫,散发恶臭。好像她也变成了一块储藏着,永远不会再有人来寻找的生肉。

后来涂殷跟我说,从小就没有真正的被冻到过,因为抽在身上的草杆子、棉条子是火辣的。但若是没人送来吃食,只能啃生肉,嚼草根,还是很饿的。说羡慕我,白皙的皮肤,没有坑坑洼洼的烂肉,没有皱起的疤痕。她说听着嘶吼和谩骂长大的孩子,会听不见声音。

“白云镇外面是什么,在石板上被捉住的时候看到了刺眼的东西?”

“是光啊,不清楚有什么用。”

“陪我去吧,再去一次。”

跛脚了。砸碎了生锈的锁。女人尖叫了。手断了。

北村的人提着火把出来找她。

为什么?

因为她出现了就会破晓,她破坏了白云镇,她不能走。

白云镇的人没见过的东西,她来了就有。那东西害死了老北爷,玄乎的很,他是怎么死的,她杀死的,绝对是她,这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呢。传言她的眸子是透明的,像是玻璃做的,我们的眼珠可是乌黑的,那不比她好?一点人气儿都没有了。跑什么,你能跑掉吗。



(四)

杂草丛生,泥土是刚刷洗过的,因为大雨。现在突然不下了,脚掌陷入、拔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

涂殷,能出去的,相信我。往前走,走上一天一夜。

伍甄,我们一定能出去的。

手掌被刮了擦了,血淋淋的,身上也是。也不少这一处了,躯壳还在的话,就能。只要往前……走上一天一夜。

白云镇的老镇长曾说,白云镇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黑夜是稳定的,黑夜让人静谧、安睡。他说冷风是上天的馈赠,寒冷让囤积者少了忧伤,若要吃饭,那不是可以生火吗,老祖宗把所有的事情都为我们考虑好了。我们的相貌,这是我们白云镇的相貌,教你如何辨别自己人和坏人。我们生是白云镇的人,死是白云镇的鬼!

多么激昂。

伍甄,过去多久了。怎么后头的叫骂声连我都要听见了。

伍甄,我好痛。

很没用吧,就算是过了十五年也没办法适应疼痛。

真的,好痛。

玻璃最容易碎了。



(五)

殷儿,你说为什么人们总把希望与光挂钩。

殷?你去哪里了。

我也听不见了。

……

后来我找到你了,在花园里,更加静谧的花园里。殷被瓜分成了四份,拿回白云镇祭奠老北爷了。姓王的分走了她的双脚,从未穿过一双鞋的脚;姓崔的拿走了殷的双臂,细软白皙、破烂不堪;姓毕的抓走了她的胸脯,没有营养叫她发育的胸脯;姓涂的,涂勤,砍走了头颅。棕黄色长发蜷起、精巧的翘鼻、毫无色彩的薄唇,但他只挖走了殷的眼球,玻璃般的眼球,不像生人的眼球。剩下来的留给我。

殷,看不见、听不着也摸不到。

但是我们一起再走上一天一夜吧。我的脚底也被刺穿了,枝条划过肌肤,皮开肉绽。但是我把殷保护地很好哦……

后来,白云镇再也没有出现过光了。

    

  

  

后记

-伍甄是涂殷崩溃而割裂的精神体。

-涂殷之所以起名"伍甄"。在几岁,不知道,母亲有的时候会短暂地正常。   

她只说过一点话,后来就完全失智崩塌了。

第一、她是从北边的林子外进来的;

第二、她姓伍;

第三、“涂殷,妈妈对不起你”。

-涂新彪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在白云镇被叫做诅咒,认定是涂殷害得。其实是根本没人懂得医术。活该。

-   涂勤带女人回来时的确是于心不忍,但做上“北爷”位置以后,便认为是自己给了女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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